1、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道德自觉在权力面前是何等苍白无力!当人们拥有权力从而面临巨大利益时,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毫无顾忌,甚至忘却生死。道德算得几何?!权力往往会凌驾于道德之上,使人不要脸面。对于一个不要脸面的人,是没有什么力量能约束他的。道德自觉隐含的逻辑前提是:人性是善的。而法治的前提是人性恶。
2、既然孟德斯鸠认定“社会不可能没有政府而存在”,他就首先需要探讨政府的性质与类型。虽然政体分类早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基本完成,但是孟德斯鸠的分法略有不同。他受后人公认的一个“创新”是将政体分为三类:共和的、君主的、专制的。“在共和政体,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或人民中的部分拥有主权;在君主政体,只有一个人统治,但是依据确定的法律;在专制政体,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能力统治一切,既没有法律、也没有规则。”共和政体又分两类:民主的或贵族的。在民主国家,人民通过代表其意志的表决而成为“君主”,因而在民主国家,关于选举权利的法律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选举,人民任命治国有方的官员,尽管他们自己未必有治国能力:“就和绝大多数公民有足够能力选举,却没有足够能力作为候选人,人民有足够能力让别人对治国承担责任,却未必适合亲自治国。”
3、《论法的精神》对后人的教诲远不止其首次系统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作为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孟德斯鸠对后世思想的启迪是多方面的。譬如“在自然状态下,人生来平等,但是他们不能保持这种状态。社会使他们失去平等,而他们只有通过法律才能恢复平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第一句和这句话很相似,只不过把“平等”改成了“自由”,而卢梭的自由和平等实际上是不可分离的;事实上,甚至可以说整部《社会契约论》和《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都是这句话的进一步展开。再如“要判断哪国的法律更符合理性,不能把单个法律逐条比较;它们必须被作为一个整体,放在一起比较。”一个例子是刑事审判中的证人制度。法国对伪证规定了严厉惩罚,英国则不以为然。原因在于法国只允许检方证人作证,而不允许被告对质;英国则双方都可以提供证人并相互质证,因而伪证的风险或带来的伤害更小。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这位制度分析大师充分形象说明了整体比较的必要性,而《论
4、我会牢牢抓住权力,你看军机处就是我的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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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此外,气候对各民族的性格也会产生影响。对比英国人和意大利人的歌剧,我们发现前者宁静安详,后者狂热奔放,南方人比北方人更富有激情和浪漫。大自然虽然使生活在炎热气候下的南方人生性懦弱,但也赐给他们极度活跃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因而能够创造出先进的文明。中国的漠北,古罗马北部的蛮族则缺乏艺术与教育,甚至基本没有法律。
7、因为亚洲的气候差异大,所以各国间的强弱大小对比鲜明,骁勇善战的民族与胆怯弱小的民族为邻,容易产生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奴隶主和奴隶。欧洲各国则比较均衡,领国间不相上下,故而欧洲比亚洲享有更多的自由,孟德斯鸠通过统计,说历史上亚洲被北方民族征服了十一次,而欧洲却很少有这种经历。
8、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9、孟德斯鸠说:“政治就像一把迟钝的锉刀,缓慢达到自己的目标。”严刑苛法就是专制君主的锉刀,他们制定这种法律,把每个人都视为潜在的罪人,只要有一个人犯罪,所有人就都成了嫌疑犯,所有人都被别人监视并监视别人——气候加深了专制君主对人民的不信任,并利用气候来实行恐怖的专制制度。
10、自古以来,权力就如同野兽,总是与血腥和暴力联系在一起,几乎没有办法束缚它,所以便有了同样古老的学问——政治学,来探讨权力的秘密。
11、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12、(廉政广角)摘掉“虚”门牌给基层减负,看南华如何亮实招
13、其实,按照如今的地图划分,卢梭并不是法国人。虽然后世法国人都很崇拜他,可是他1712年出生在瑞士的日内瓦。日内瓦特产大家都清楚。大名鼎鼎的江诗丹顿和百达翡丽手表就产自日内瓦,卢梭的父亲就是当地的一位普通的钟表匠。
14、卢梭虽然不像其他思想家那样接受过系统教育,但是广泛的阅读和天生聪颖的特质让他迅速变得与众不同起来。按照他的《忏悔录》的记载,小卢梭并不是个乖宝宝,属于偷偷掀裙子的那种熊孩子。在16岁那年,他遇到29岁的华伦夫人,两人很快相爱并同居了。他俩分别改变了对方的人生,华伦夫人给了他安定的生活,良好的教养和男欢女爱,更重要的是给了他童年所缺失的母爱,这让他逐渐成长为内心充盈,关注社会,具备良好人文和艺术素养的人。
15、《论法的精神》毕竟属于前现代作品,有些地方难免失之教条或武断,例如他认定民主国家的原则是美德,因而必须具备审查官,但是后来的实践证明,恰恰是专制国家才有新闻审查制度。又如,“既然宗教和法律的主要宗旨在于将人造就成良好的公民,可以看到在两者之一偏离这个目标的时候,另一个就有必要更贴近这个目标;宗教越宽容,法律就应该越严格。”然而,孟德斯鸠在这里的宗教“宽容”应该是指教义对人的行为要求不严,而不是人们的信仰自由以及对不同信仰的宽容,因为即便国家不能强求人民信仰,各种宗教仍然可能支配人们的信念并对人的行为产生严格约束,从而并不要求严格的法律约束作为补偿。在今天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中间,不乏信仰富有活力、人民遵纪守法而法律相对宽松的民族,宗教宽容和法律宽容未必抵触。
16、启蒙运动(法文:SiècledesLumières,英文:TheEnlightenment,德文:dieAufklärung),指发生在17-18世纪的一场资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运动。是继文艺复兴后的又一次反封建的思想解放运动。其核心思想是“理性崇拜”。
17、由此可见,之所以要以权力约束权力,是因为除了权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够与之相抗衡。怎样用权力来制约权力?唯一的办法就是分权。权力之恶,根源在于它被掌握在一个人或一个部门手中,没有限制。相应的解决方案,就是把同一种权力交由不同机构或部门来掌握,使任何一个机构都不具有完全权力,从而使各部门之间构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也就是给它们设置界限,使其不能无限制使用下去。具体说就是三权分立。
18、何谓显白写作?施特劳斯注意到,有一类写作兼具私下交流和公共交流的全部优点,这就是说,尽管作品是写给所有人看的,也适合于所有人看,却是写给少数值得信赖的聪明读者看的。因此,在这种作品中就包含两类教诲,“一种是具有教谕性质的大众教诲,处在前台;另一种是关于最重要的问题的哲学教诲,仅仅透过字里行间暗示出来。”之所以要采取显白写作,不仅是因为“哲人和科学家必须尊重社会所依赖的种种意见”,而且也是因为,“出于所有实际的、政治的目的,大众观点对于真理来说不可缺少。”这类显白写作之所以在写法手法上极具文学性质,例如“晦涩的构思、矛盾、笔名、对过去陈述的不精确的复述、怪异的表达方式”等等,正是为了既照顾大多数人的文学爱好,也能够教育那些“潜在的哲人”,使之获得真理。因此,行文表面上的含糊其辞就是一种有意为之的写作艺术,因为这样会使“他们能够把自己视为真理的东西透漏给少数人,而又不危及多数人对社会所依赖的各种意见所承担的绝对义务”。如此才可以理解,孟德斯鸠声称“绝对无意贬斥任何国家中业已确立的东西”(序言,第9段)绝非恭维之辞,因为他深切懂得,但凡哲学探索,都试图用关于“万物的知识”来取代关于“万物的意见”,考虑到意见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因此,哲学的探索就有瓦解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危及社会的风险。
19、孟德斯鸠的写作风格决不仅在于他驾驭题材的风格方面,而在于他选择的题材,在于他的原则。他选择的题材,即要对政治问题进行哲理思考,决定了他的写作方法。在这里真正决定写作风格的,不是作家的主体性,而是作家对政治与哲学之关系的深刻洞察,这是古典政治哲学的传统。布丰的《论风格》显然不适用于像《论法的精神》这样的著作,因为它凸显的是启蒙哲人的知性,而非孟德斯鸠心仪的古代政治哲人的心性。在阅读孟德斯鸠的作品时务必要注意这一点。不仅如此,我们还必须思考为何如此的原因,如此方能理解古典政治哲学的完全不同于当今的写作方式。
20、对于亚洲来说,真正温和的地区很少,严寒地区的旁边即是炎热地区。欧洲则不同,它有着极为广阔的温和地区。
21、不过,假货最终害的还是自己,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萎缩,很大程度上与假货有关系,尤其是茶叶。茶叶的价格是按品种和等级来划分的,一些商人欺负洋人不懂,用低等级冒充高等级,或劣质茶冒充高档茶。
22、古代中国,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王朝之更迭,总是逃不出这么一个周期律:开国分封、权贵坐大、土地兼并、引发饥荒、最后战乱、新朝建立、重新分封......
23、虽然孟德斯鸠的重点在于探讨法律作为统治人类的理性,他的自然法理论本身是相当单薄的,只一章匆匆带过。他认为统治人类的自然法则主要有四类:和平、生存、两性之间的吸引力以及对社会群居生活的向往。这些法则与其说是“法”,不如说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自然禀性;只有进入社会之后,人类才开始制定自己的法。有趣的是,孟德斯鸠不同意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各自为战,而在于虚弱和恐惧;只是在进入社会、团结起来之后,人才变得强大,这时才发生国家(或部落)之间的战争。为了确立国家和国家以及国家和公民以及公民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社会相应需要国际法、政治权利法和民事权利法。但作为统治人类的理性,法律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和特定国家的风土人情乃至物理地貌紧密相连。《论法的精神》之所以洋洋洒洒、鸿篇巨制,正是为了系统探讨复杂人类关系的方方面面。
24、应该注意的是,孟德斯鸠并未放弃分类法。但正如达朗贝尔观察到的,其分类从表面上看并不严格。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他明确地要从政体性质和政体原则出发论述各种政体,但在讲述英格兰政体的部分中,这种分类却消失了。取代这种严格分类法的,是好看的外表——他频频用历史故事代替论述,使用了大量朦胧的、带有诗歌韵律及色彩的表述。这种写法吸引了不少附庸风雅的文人,当时甚至有贵妇人觉得,这本书有诗歌般的语言,因此值得每天诵读几句。惟有少数人真正有智慧,不仅能将分类法贯彻到底,而且懂得好看行文背后的秘密。因此,在孟德斯鸠那里,启蒙只从表面上看才指向所有人,实际上针对的只是少数人,能透过曲折回环的笔法洞见真实的人,终究只能是少数人。然而,达朗贝尔却并未使我们注意到,这种“故意为之的含糊”是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是古典政治哲人的发明,因此,他根本没有明确向我们说出孟德斯鸠在何种意义上模仿了古人,更没有向表明,应该如何读这类书(也许只有对我们来说,这才是问题,对达朗贝尔来说则是常识)。而明明白白地向我们讲述这个道理的,是二十世纪著名的解经哲人施特劳斯。
25、毫无疑问,孟德斯鸠是一位自由主义者。这位“光荣革命”的同龄人和英国颇为有缘。事实上,他的温和渐进理性更像是英国的伯克,而和大革命后法国本土的激进性格形同陌路:“人能感受过去的滥用并看到纠错办法,但是人还看到纠错本身也会滥用。人可以留着弊病,如果害怕更糟糕的事发生的话;人也可以留着优势,如果怀疑更好的是否存在。”(前言)“剥夺个人利益,哪怕只是通过政治的法律或规制剥夺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也从来不符合公共利益。”只此一句,就把他的学说和功利主义者密尔等“半调子”自由主义区分开来;他应该被定位于偏保守的古典自由主义行列,而这在法国人当中是极少见的。当然,在孟德斯鸠那里,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做所有法律允许之事的权利”。事实上,“如果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禁止的事情,那么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人将具有同样的权力。” 因此,“宪法就是要防止任何人被迫做法律并不强制他做的事情,或被禁止做法律允许他做的事情。”“要让人不能滥用权力,制度安排必须让权力制约权力。”众所周知,这正是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的核心思想。
26、开门见山第一篇,孟德斯鸠讨论了“一般意义的法则”。之所以把这里的laws(lois)翻译为“法则”,是因为孟德斯鸠对“法”的定义是相当宽泛的,不仅包括统治人类的法律,而且也包括统治自然世界的规律:“法则就是从事物本质中推导处理的必然关系,并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存在都有自己的法则:神有神法,物质世界有自己的法则,智力比人类更优越的外星人也有自己的法则;野兽有它们的法则,人类则有自己的法。”然而,“人类有自己的法”这句话说得比较暧昧——究竟是人作为道德主体主动为自己制定的法,还只是和其它动物一样被动遵循某些上帝为其制定的自然法?孟德斯鸠没有解释,但是从后文似乎表明两者皆有。法语的loi固然是指实定法,但同时也有定律、规律的意思。譬如“动物有自然法则,因为他们是被感觉联合在一起;他们没有实定法,因为他们不是被知识联合在一起。”和其它动物一样,人作为物质上的存在也受“不变法则”的统治。但和其它动物不同的是,“作为智能动物,他会不断违反上帝确立的法则,并改变他自己建立的法律。”事实上,作为一种“感觉动物”,人受制于错误、无知以及“成千上万种激情”,让他经常忘记造物主、同胞甚至自己的真性,因而需要上帝的律法、道德的律法和政治与民事的律法加以不断约束和提醒。《论法的精神》后文指出,针对人的立法是不能和关于神的立法混为一谈的,因为“人类立法是为了善,宗教则是为了至善。善可以有其它对象,因为存在好几种善;至善则只有一种,并永远不会改变”;另外,“宗教的主要力量来自被人信仰,人类立法的效力则来自被人畏惧。”
27、这个时期的启蒙运动,覆盖了各个知识领域,如自然科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等等。启蒙运动同时为美国独立战争与法国大革命提供了框架,并且导致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兴起,与音乐史上的巴洛克时期以及艺术史上的新古典主义时期是同一时期。
28、《论法的精神》洋洋洒洒百万余字,涉猎了两三个世纪以前的大量风土人情、政治文化与法律制度,却一点不让今天的读者感到乏味,原因在于它是一本充满智慧的经典。每当你对古代风俗习惯的长篇大论开始厌倦的时候,他总会从中总结出一条在当代仍然熠熠闪光的格言。
29、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为法哲学和政治哲学,译有《实践理性批判通释》、《疏证》《费希特、康德论权利、自由与法律》《女人、阉奴与政制》等书。
30、因此,当孟德斯鸠写道,“我对苍天怀有感激之情,因为它让我出生在如今我生活于其中的政体里,因为苍天要我听命于它让我爱戴的人。”(序言,第1段)“我撰写此书,绝对无意贬斥任何国家中业已确立的东西。”(序言,第9段)这些话似乎是写给书报检察官看的,是他向现实权力妥协的证据。但潘戈(ThomasPangle)却告诉我们,用现实权力的高压政策来解释孟德斯鸠的笔法并不充分。这里涉及的不只是笔法的改变,而是心性的改变。在探讨“迫害与写作技艺”这一主题时,重要的不是用危险处境来解释著作,因为这样做就会导致举凡遇到无法解释的地方,就用作者的时代处境做解释,这种历史学的还原是现代史学的做法。相反,应将其视为一种特定的写作类型。尽管这种写作在诞生之初是出于迫害,却不能说,有迫害的危险,就必须采取退缩和折中的办法。古代政治哲人在面对这个问题时,会采用一种“显白写作”的方式。
31、1778年夏天,卢梭在一次散步中,中风到底而死。他去世后,先是被安葬在一个贵族庄园里。1794年法国大革命后,它被当作点燃大革命火种的先哲,灵柩被移入法国先贤祠(Pantheon),葬在生前与他相爱相杀的基友伏尔泰的对面。卢梭的陵墓上,设计师设计的图案是伸出一只手,这只手紧紧握住飘摇的火炬,象征着卢梭点燃了法国大革命的火种,让由自平等博爱的思想深入人心。
32、但法治总比人治和德治要好,因为毕竟还有个规矩,如果你觉得哪个规矩不合理,就不要触犯它,于是你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不存在没有缺陷的制度,但法治是缺陷最少的制度。
33、布封与孟德斯鸠同为法兰西学士院院士,但两者有关写作方式的论述却有根本差异。布丰在讨论风格时,多讨论行文技巧,而对如何选择题材、选择何种题材,却讲得极少,他所说的风格只是创作者将事实贯穿在一起的技巧,而与真理和高尚的趣味不相干,他从创作大师那里看到的不是题材的伟大,而是“许多色彩、许多波澜、许多幻象”。而对孟德斯鸠来说,写作的关键不在于创作者如何渲染和放大对象,也不在于创作者如何用瑰丽的语言体现自己的人格,尽管兴趣完全是个体的选择,但并不表明个体完全凭借自己的意愿创作。在谈到《论法的精神》的成书经历时,孟德斯鸠说过如下的话:“我多次提笔,又多次搁笔,我曾无数次扔掉草稿,让它随风飘去……一旦我发现我的原则,我所追寻的一切便一股脑儿向我涌来。在二十年间,我眼看着我的这部著作萌生、成长、成熟和完成。
34、就是说,一切应当完全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范围内,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由的,别人没有任何权力干预。这意味着除了法律,不应再有别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规则和特权,如果有,哪怕只是一点点,自由和平等就失去了保障!
35、卢梭是一个充满思辨火花和想象力的启蒙思想家,然鹅身为巨蟹座的他,一生却留下许多令人费解的谜团。连他自己都说自己是一个矛盾而充满悖论的人。比如一方面声称自己讨厌暴力流血,一方面却启发后人用武装革命的手段,因此被罗伯斯比尔等奉为精神领袖。
36、法国: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卢梭、爱尔维修
37、因此,北方人在作战时总是勇猛彪悍,经常取胜。这点在历史上屡屡应验,中国历史上的统一之战历来都是从北打到南,南朝的实力弱于北朝;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是以北胜南,倘若没有外部势力的干预,越南、朝鲜的统一大势也是北方吞并南方。
38、英国、美国等不得不专门对大班们进行培训,使他们成为茶叶专家,才能避免被骗。清朝后期,随着出口量的增加,有人发明了染色茶叶,还把石灰等杂质混进茶叶包,变着法地坑洋商的钱,逼得洋商只能在装船前检验每个茶包,大大损害了中国茶叶的声誉。
39、尽管孟德斯鸠并未明确谈论过写作风格的问题,却撰写过“论趣味”的文章。趣味也好,风格也罢,都是与写作笔法有关的大问题。在“论趣味”一文中,他一面反对古人有关美的观点,承认启蒙运动的前提,认为个体性的人是产生趣味的终极原因,所谓“美丽的、优秀的、愉快的等等的根源都存在于我们本身。”一面又试图在启蒙的框架内恢复古典时代有关美的讨论与德行的关联,他谈到“秩序的快乐”,并因此称颂古典诗人的创作,将诗人们描述的黄金时代视为“精神在事物中间确立联系的另一个后果”。因此,不同于布丰的“风格即人”的论述,如果由孟德斯鸠探讨风格的话题,他就会将精神确立的内在联系和秩序融入到个体化的情绪之中,使个体化的情绪受到规训和节制。
40、所以言论不应当构成犯罪。言论要是构成犯罪,那么任何言论都可以成为犯罪根据,因为言论不过是一些声音和符号,可以有多种解释,具有歧义性,因而都有可能被任意解释成犯罪。比如我说“我要杀人”,可是并没有就此去拿刀子,就不应因此把我看作杀人犯。
41、分权学说是《论法的精神》的重要论题,主旨在于反对全部国家权力集中于专制君主一人手中,是根据约翰·洛克的分权论并加以发展而提出的。它认为每一个国家有3种权力:第一种分为:①立法权力;②有关国际法事项的权力;③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第二种称为司法权力。第三种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这3种权力应当属于不同的国家机关。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于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人们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种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而为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而为法官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同一个机关行使这3种权力,则一切都完了。
42、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对此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其思想成为现代政治制度的核心观念。
43、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在公正的观念上奠定法律基础。
44、主张开明的君主政治,强调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老实人》等,1778年5月30日逝世,享年83岁。
45、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序言”不仅论述了少数人心智的必要性,而且论述了光有哲人的心智还不够,还需有勇敢的美德。孟德斯鸠清醒地意识到,民族的成见并非起源于底层大众,而起源于爱热闹的启蒙知识人。这些启蒙知识人热衷于捍卫成见,并借成见获得话语霸权,因此,少数人要摒弃成见,必然会遭到他们的攻击。孟德斯鸠鼓励想要启迪人民的人,不要因为担心遭到报复而不去揭示真理(序言,第10段)。少数人应该鼓起勇气,勇于揭示真理,“我们观察局部,只是为了对整体作出判断;我们考察一切原因,是为了看清一切结果”(序言,第10段),这是少数人的本份,是哲人的使命。仔细读一读孟德斯鸠的话,在这表面上看谦和的句子之下潜藏着多么强有力的力量!
46、今天我们刊出两部讲稿的译者黄涛博士所撰写的“孟德斯鸠的笔法”一文,这是他在阅读孟德斯鸠文献的过程中的一点所得,原稿发表于《思想战线》杂志。文章认为,《论法的精神》不仅是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经典,也是一部文学杰作,其行文结构具有诗歌般的魅力,并且使用了大量文学技巧,正是大量文学手法的运用造成了阅读者把握《论法的精神》之意图的困难。然而,这些文学笔法的运用绝非随意为之,而体现出了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想要真正懂得孟德斯鸠的意图,必须首先懂得《论法的精神》的笔法同古典政治哲学之间的内在关联,懂得“显白写作”和“隐微教诲”,这是阅读《论法的精神》之先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
47、(要闻)来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来云南了
48、南宋还有个知府不小心买到了假药,把药铺老板抓起来打了六十大板。知府明着说其他东西造假我可以不管,药材怎么能造假呢?这是要出人命的。
49、第不强迫任何人去做法律所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禁止任何人去做法律所许可的事。
50、衡量人的真正品德,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些什么。
51、敏锐的读者们从中看到了孟德斯鸠写作风格的变化,注意到他似乎在刻意隐藏某些重要观点。例如,在对基督教的态度方面,《波斯人信札》中的讨论大胆而直接,但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却处处沉默寡言。他用曲折的文笔来论述基督教的天意论的历史观,一方面似乎称颂天意,另一方面又似乎赞同帕斯卡尔关于基督教事实上是病态的主张。而在《波斯人信札》中并没有这样的手法,文学在那里是武器,形象地描绘了专制政体的丑态、大胆嘲讽尘世的政治机构和教会权威,语言犀利而直接,得罪了不少权威机构和人士,差点使孟德斯鸠进入法兰西学士院泡汤——竞争对手为了打败他,从《波斯人信札》中找到了许多对他不利的证据。
52、为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做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
53、再比如说品德好的人,不管在哪里,做什么事,能让周围的人放心,因为他没有私心,品德好的人,处处都会想着他人。而品德差的人,不管在哪里,总会让周围人担心,因为他有私心,稍微没有被人注意到,就会做出让很多对不起大家的事。
54、所以,他们各自的利益应当在立法机构里反映出来。上议院由贵族代表组成,下议院由平民代表构成。两院之间互相具有否决对方决议的权力,这样,当一方在制定法律时就必须考虑到对方利益,否则就不容易被通过。
55、教育大众也就是启蒙,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似乎也是启蒙哲人之但这个表面的判断即刻会遭到质疑:启蒙为何要用含糊的语言?深刻的思想为何不能用简单和直白的方式说出?直接告诉大众真相、揭示专制政体下生活的凄惨、描述自由生活的美好,不是启蒙哲人的惯常手法么?达朗贝尔接着说,孟德斯鸠之所以要使用含糊的言辞,是因为害怕带来伤害(不仅害人,而且害己)。因此,之所以采取含糊的言辞来表达,是“故意为之”。一句话,含糊其辞并非孟德斯鸠写作方式的缺陷,而是体现了他的审慎,是一种“善意的人为加工”。对此曲折回环的笔法,心明眼亮的人当然不会奇怪,他们很快就把握到了要点,而凡事只看表面的人就很容易受到伤害,他们不关心真实的意图是什么,看到自由、民主的字眼就会心奋莫名……
56、辛亥革命后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基本思想精神是天赋人权、三权分立、自由、平等、民主和法制的思想,显然其基本思想精神是源于启蒙运动。
57、真理的声音总是会迟一步被听到,但是永远不会独行。晚年的卢梭突然享受到名声带来的乐趣,然而这时候他已经到了风烛残年了。许多王公贵族意识到他的思想的深刻性与超前性,都想结交他,但是卢梭这时候已经没有体力和时间来享受这种成为网红的变现福利了。
58、那么如何去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德呢?如果这个问题我们问你,你会怎么回答呢?我们不妨试着来回答一下。很多人肯定认为衡量一个人真正的品德,可以让他去做一件事,或是去面对一件事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去做。
59、卢梭在很年轻时就写过一部影响了几个世纪的教育哲学论著《爱弥儿》,主张尊重儿童自然天性,成为后世因材施教的典范。然鹅一手打造自己谆谆教诲形象的他,真实生活中却把自己的5个亲生孩子都送进了孤儿院。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让我们一起走近今天的主人公,让.雅克.卢梭。
60、六点,在现代汉语表达方式中是省略号……,她象征着无限和绝对;
61、气候塑造了各民族的性格,各民族的统治者又根据这些民族性格来制定法律,不同的气候导致法律对人民的信任程度不同。古代日本,人们天性狡诈,故而日本的立法者和官员对他们毫不信任。统治者认为只有通过审判、恐吓、惩处才能制服彪悍的民风,所以日本的法律是十分严酷的。而在更早的时候,商鞅为了钳制素彪悍著称的秦国人,同样施行了连坐、重罚等严刑苛法。
62、卢梭代表着一类人,他们带着原生家庭的创伤来到人间:出身底层、没有母爱、少时父亲缺位,这种无条件的爱缺失导致了敏感、多疑、偏激、多疑、自卑、自负、自恋、耻辱、离群、清高的矛盾多重个性。后人有些指责他人格分裂,注孤生,言行不一……但谁都不能否认,这个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人格是真实的,真实到他拿起笔来,像手术刀一样剖析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