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汉法家人物、理财家。出生于洛阳,父亲为当地商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专长为财政。桑弘羊13岁时"以心计"入赀为侍中,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汉武帝赏识,被委以重任,历任大农丞、大农令、搜粟都尉兼大司农等要职,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之久。终武帝一代,桑弘羊忠心耿耿,聚敛资财以增强国力,为武帝屡败匈奴,多次出巡耀武扬威,打通西域,开发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理财之功连对之十分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称弘羊时代"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和被杀。
2、 任何一种系统化的思想理论都有自身的生长点和立足点,有其论证说理的根本目的和特定的服务对象。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各种政治思想都有其特定的本位,如孔子创导的儒家学说是以社稷为本位的思想系统,墨家学说是以天下为本位的思想系统,道家学说是倾向于以个体人为本位的思想系统等等。与此不同,法家则构筑了以君主为本位的思想系统。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前期法家已经表现了对君主和权势的极大推崇,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他从更为精深的理论层面构建了彻底的君主本位观。认识法家思想的根本特征和思想精髓,我们需从韩非的思想理念剖视。
3、对于兵战,他主张采取赏厚罚重的办法,使民不得不勇战。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严刑之下,变怯为勇,殊途同归。他还提出了全国皆兵以及加强战争宣传的主张,以造成人人闻战则喜,争先恐后的局面。法家已认识到耕和战互相促进的关系,农为战作准备,战又推动农业发展。
4、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5、佛家,唯心主义,强调自身修养,讲的是超世,佛教是教育,是教人要深信因果,要得正知正见,超脱轮回,度己度人,成就佛果。佛教的创始人是悉达多,从创立到现在有两千多年。
6、法家得到了秦朝统治者的认可,而秦朝也变得很强大。(法家思想的核心)。
7、法家思想随着秦朝的土崩瓦解,也就失去了它的市场。但是法家思想整合起来的这一套高效,快捷,简单,易学的社会实践方法,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汉朝后来以儒学为中心,结合百家之所长,发展出来了一套经学体系。成为中国官学的核心,也被称为新王道。法家思想也像这么一涓长长的细流,最终融入了经学的汪洋大海!
8、耕,即农耕。战,及作战。将这两项统既能提供国家的经济保障,有能加强国家的军事保障。农耕与战事被看做推动国家发展与前进的两个轮子。
9、“术”是统治者任免、考察、生杀官吏的权术。术的实质是统治者对属下的制驭、控制之术。这集中体现在用人制度上。韩非认为“术不欲见”,就是通过君主让臣下不知道任免、赏罚、生杀,一任君主掌握。君主要将“术”藏于心中,使群臣猜不透君主的想法。这是一种用人制度,也是一种操纵控制之术。在术治之下,臣民没有一点自主余地,一切权力全部收归君主。表面上看,作为用人制度,术治达到高度的统全国一致,步调统很有力量。其实,臣民完全丧失独立性,成为被动的棋子,没有一点创造力可言,这种统一和集中是要不得的。除奸是术治的重要内容。韩非以非常规的例证以证常规之事,将常态的人引下人人自危的境地,这种术治必然留下社会灾难。
10、(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故称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11、但与荀子不同的是人的自私自利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不需要改变的。只是需要以法因势利导,赏罚分明。
12、关于韩非的法、术、势的关系问题,学者多有争论,有人以法为核心,有人以术为核心,有人以势为核心。其实韩非的法家思想结构较厚,总体上他的社会之法依从于自然之道,任法而无为。法治社会是韩非的理想社会。按《礼记‧乐记》的说法,礼、乐、刑、政,皆为治道,韩非重刑罚,强调法、术、势结合的治术,是其刑罚以治的核心内容。从作为具体治术的法、术、势三者关系上来看,势处于核心地位。法律、法规、制度、法令是由官府制定,能否令行禁止,在于君主的威权。势重则法严,势轻则法不行。反过来,法的严格执行,树立起法制的绝对权威,亦即树立起国家与君王的威势。术与势的关系也是一样,暗箱操作的术,让百官战栗,完全听命于国家、君王,术治自身显示出强大的力量,术治的威力,造成一种威势,这就是国家、君王的位势。所以法律、法令、制度与位势是互为的关系,最终落实到位势的加强上;术治与位势也是同样道理,最终加强统治者的威慑力,形成国家、君王的巨大威势。刑政离开礼乐,这种治道是有偏的,维系社会不可能长久,当然只有礼乐而无刑政,也无法维系社会。韩非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另一方面。
13、道家起源:老子.基本思想:无为,无不为.----修成真人。
14、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15、第一阶段:玄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那是在曹魏的正始年间(240~248),史称“正始之音”。当时出现了何晏、王弼的“贵无论”。何晏作《论语集解》、《道德论》,王弼注《老子》、《周易》,他们“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晋书·王衍传》);认为“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故恒言其不足”(《三国志·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意即孔子高于老子,孔子口说“名教”,实是“体无”,老子是处于“有”而论“无”。
16、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是百家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17、把“道”天的生成之“始”是很不够的,老子还把“道”归结为天的生成原理。天究竟是怎样生成的?似乎更复杂了。无论在东方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这都是基本一致的。东方哲学认为,天是由于“阴”和“阳”的对立统一生成的。西方哲学认为事物都是由“正”“反”的矛盾和统一决定的。易经说: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老子说:“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其实这是一种思想的两种表述而已。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宇宙,还是我们身边的鸡毛蒜皮都是由于“阴”和“阳”的对立统一形成的。
18、 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法家思想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19、再次,从字面上理解,哲学一词,起源于古希腊词语”philo"(热爱)和“sophis”(智慧)。哲学本意就是“爱智”,哲学家是“热爱智慧的人”。说白了,哲学就是一门使人聪明的智慧之学。
20、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21、十过之文,有些地方文体过于铺排,好音一节所述无据,有违韩非实事求是的原则,又,不听忠臣一节,立场与<难一>相反,<难一>力驳忠臣的功效,而此章此节则强调不听忠臣之过,笔者以为,<难一>确实符合法家立场,但是言之过头,推论过甚,反而失之轻浮,<十过>之文,却篇篇都是佳作,不仅值得一读,更宜由君王理解并守护,总之,<十过>记取历史教训,都是给君王上课的佳作。与<八奸>相同,皆为君王之教育培养而做。
22、玄学一开始是从古文经学内部产生的。先是出现了脱出郑玄之学而更尚简要、重义理的刘表、宋衷的“荆州之学”,稍后又崛起专与“郑学”立异的王肃“王学”,后来才转向何晏、王弼的玄学。玄学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23、学思行|中国近代以来重公德轻私德的偏向与流弊
24、 韩非对政治活动和一切社会活动的最终目的有明确的表达。韩非曾提出遵循事物规律办事就能成功的名言,所谓“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而他所谓的“成功”,则是“大能成天子之势尊”,他是把成就天子的权势和尊严当作人们社会活动的最高目标来定位的。韩非说:“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认定维持以君主为最高权威的社会等级秩序,就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他一再要求君主应当依法施政,是认为“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在他看来,法治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制裁臣民的“不轨”,维护君主的权势地位。韩非曾告诉君主:贵、尊、威、势是君主专有的四样美好属物,他要君主运用一切政治手段来维护这“四美”,主张君主要充分利用权势之位,把国家的政治控制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以便保持自己的尊贵地位,避免为人所制。其施法和循理活动的目的性极其明确。
25、韩非的法制思想有其深刻之处和合理性,同时又十分强调君主专权,其结果是导致暴政、酷政。他的法制思想是自相龃龉的。这种法制思想引领下的法制观念,实际上偏向了君主专权的一方。法的公开性、公正性被淡化,消弭于法制强制性中,法作为治术无大作用,成为空文,突显出来的是术治,尤其是位势、权势之法。这种法制观念,成为社会普遍理念之后,留给传统的就是一副生杀工具,一口砍头刀。民众在实际上没有法权,当然也没有法治保护下的民主、自由和平等。
26、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春秋中期的管仲、春秋末期的子产、战国初期的李悝、吴起,战国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以及战国末期的韩非。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的侧室公子,思维缜密但不善言谈,还有些口吃,见韩国国力弱小,多次向韩王陈述自己的政见,都没被采用,愤而著书,文章传到秦国,秦王嬴政大为佩服。后秦国攻打韩国时,韩非出使秦国劝秦攻打赵国以解韩之危难,被李斯、姚贾所害。
27、道教把许多古代圣人当作神崇敬,并且向往人能够长生不老。这种在人当中寻找神的思想和追求永生的思想是有价值的,但只有耶稣才是神借着童女怀孕降生成为人,他既是神,又是人。他通过受难,流血,复活,拯救人类,也证明了他的神性。人相信他,就可以得救,得永生,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其他任何人都只是人而不是神,是被造者,而不是造物者。耶稣基督是唯一的救世主。《道德经》第78章指出:“是以圣人云:受国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
28、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29、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30、怎么来看待《商君书》中的驭民之术?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驭民这种统治术,都是要全面批判的。中华文化中确实是有糟粕的,这个的确是事实,我们不回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确实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有明辨是非的智慧,鉴别善恶的学识。但是《商君书》和法家思想也并非一无是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握认知,鉴别其中善的一面,即正能量的一面,剔除恶的一面,即负能量
31、 先秦法家思想不失为古代中国社会一种精深的法治理论,其中确有许多闪光的法治建设理念和社会管理思想值得我们认真汲取,然而,其君主本位的政治立场规定了其理论的性质。我们在肯定其积极理念时切不可惑于其中某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和表层的法则,一定要看到和清除蕴含于其中的以君主为本位的政治立场、价值体系及其某些施法手段。我们在分析认识诸多思想理念时应该特别注重对其实现创造性的转化。
32、学思行|陶杏华:道教与精神分析语言观的比较研究
33、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在这个混乱动荡的历史时期,思想界却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从先秦至汉初各思想学派总称诸子百家,诸子指各家代表人物或代表作,百家泛指思想家人数之多,儒道法纵兵等各家相互间不断冲突、借鉴、融合,百家争鸣形成了中华文化之源,并一直影响至今。在各学派中,法家思想因其现实与冷峻历来颇受争议,客观地分析,任何学说流传两千多年到现在,必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与阶级局限性,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34、在讲清楚了“道”的原理,即,我们弄清楚了“天”以后,我们再来讨论万物。易经和道家思想都认为在生成原理上,天和万物是一样的。只是老子说得更清楚和明白而已。这就是老子的“天下母”的思想。他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52章归结起来这就是“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的来源。从这里可以看到,“道”一是指天地‘始”,而更重要的是“天”和“人”的运动规律。以至于中国文化中出现了很多关于“道”的规律的概念。比如,大道、正道、邪道、道理等等。意即,符合规律的就是正道,不符合规律的就是邪道。后来封建统治者又把“道”作为自己的化身。认为维护君王的就是正道,不符合君王的就是邪道等等。道的这一概念,无论在中国哪一学派中,包括政治、军事、文化等任何一个领域都可以找到它的影子。所以,如果抽去了“道”的思想,中国文化就要散架。道家的《道德经》指出:“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可以说这与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一神论及创世论不谋而合。神这一观念往往被人们人格化。基督教认为:神既有人格的一面,也更有超人格的一面,神并非有限的人格所能限定,他是无限的。所以,《圣经·约翰福音》指出“道就是神”,可以理解为,它肯定了道家的道就是基督教的上帝,是同一位造物者。上帝(道)是唯一的,不可能在中国有一位,在西方有另一位。基督教认为天使和人的灵魂都不是神,因为神是造物者,而他们是被造者。道家是一种哲学而不是一种宗教,主张顺其自然,无为而治。道教把许多古代圣人当作神崇敬,并且向往人能够长生不老。这种在人当中寻找神的思想和追求永生的思想是有价值的,但只有耶稣才是神借着童女怀孕降生成为人,他既是神,又是人。他通过受难,流血,复活,拯救人类,也证明了他的神性。人相信他,就可以得救,得永生,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其他任何人都只是人而不是神,是被造者,而不是造物者。耶稣基督是唯一的救世主。《道德经》第78章指出:“是以圣人云:受国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道家思想与道教的区别,其实从大的方面看,宗教跟思想流派的区别也适合解释道家和道教的区别,比如宗教有比较严密的仪式,有自己的禁忌和制度等等,而什么家之类的思想只强调思想本身,如何去实践则要求的比较少。儒家的核心思想?修身养性,齐家治国。中庸之道,中庸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把握阴阳的大智慧,尤其讲变通,中是整全的,但我们无法同时掌握整全的,所以中就变成了合理。当它大才合理的时候,这个中就代表大,当它小才合理的时候,这个中就代表小,当它极端才合理的时候,中就代表极端。中庸之道,就是如何找到这个合理点,达到以虚控实的目的。仁义礼只是安人法,将心比心平衡的方法。还有经权之道。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儒学,由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创立,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的学说简称儒学,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35、在讲清楚了“道”的原理,即,我们弄清楚了“天”以后,我们再来讨论万物。易经和道家思想都认为在生成原理上,天和万物是一样的。只是老子说得更清楚和明白而已。这就是老子的“天下母”的思想。他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52章)归结起来这就是“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的来源。
36、二千三百年前,一个叫韩非的中国人也清楚的表达了这个思想,而且在叙述方式上惊人的相似,韩非理论的直接结果,就是促成了战国末期秦国的强大,加速了战国局面的终结和统一王朝的到来。这个思想,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法家思想。
37、第二阶段:正始之后,随着司马氏集团夺取政权,各士族集团内部的斗争日趋激化,玄学思潮内部也出现了“贵无”与“崇有”、“任自然”与“重名教”等各种争论。出现了以嵇康、阮籍为代表的“名教不合自然”的“异端”倾向,他们与司马氏集团在政治上不合作,强调“名教”与“自然”对立,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轻视礼法。而乐广、裴{危页}“崇有论”基础上,郭旬以其《庄子》完成把“贵无”和“崇有”、“自然”和“名教”统一起来的任务。郭象提出名教与自然在理论上的一致性,他舍异求同,以“独化论”来解决这对矛盾,认为圣人“虽寄坐万物之上,而未始不逍遥也”(《逍遥游注》);“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大宗师注》)。东晋以后,玄学开始与佛教中般若学合流,逐步变为佛学的附庸。
38、“势”是指君主的位势,即集中权势的控制力。韩非说“位之至尊,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势”为君主专有,至高无上,“主上用之,若电若雷”。战国前期法家慎到重“势”,韩非吸收了慎到的思想,将重“势”思想发展到极致。他认为虎豹其威,在于他的尖爪利牙,如果没有尖爪利牙,就很容易被人制服。“势”就是君主的爪牙,君主之所以能够统治臣民,在于他所处的地位。他还说夏桀能统治天下,不在于他有高尚的品德与超人的才能,而是因为他有重权在手。唐尧很有德行和才能,但如果不在主位,连三家都管理不好。韩非认为君与势的关系是鱼水关系,一刻也不能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