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养未成年人的家国情怀、良好道德品质,帮助未成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关注未成人心理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2、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
3、写作思路及要点: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分点详细描写,接着表达自己的感想收获。
4、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而且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5、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第三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外出务工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与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7、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8、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
9、 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10、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11、《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时,应当关注孩子生理、心理、智力的发展状况,要尊重其参与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12、 报告第八部分“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提到,“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13、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婴幼儿家庭开展家庭照护、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并提供指导服务。妇幼保健等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结合孕产妇、儿童保健等工作,开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为家庭教育提供公益性服务。
1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科学探索贵在执着、贵在首创;“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贵在另辟蹊径,贵在“于无声处听惊雷”,也即是善于发现问题。
15、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16、第四十一条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17、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18、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d、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19、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20、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针对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也是在法律层面上为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提供了有效保障。真正的将“养不教,父之过”的这一传统理念上升到法律层面,父母必须依法带娃。
21、家庭教育问题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关注,但被作为一种学科进行研究,在我国也就是近年来的事情。这是时代的发展,人才的需求,国民整体素质提高所必须涉及的问题。这里与家长们探讨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目的是要家庭与社会、教育部门共同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任务。
22、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23、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24、 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25、 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6、第五十条 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27、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8、(4)决定让他自己解决这个问题或提供一些帮助。
29、(1)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培养孩子对集体的喜爱。
30、第二十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全面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由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全面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其他有监护能力的家庭成员协助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父母离异或者分居的,应当依法继续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一方开展家庭教育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31、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包括“教育未成年人爱d、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九种方式方法,如“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等内容。
32、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33、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34、第三十二条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35、第二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亲子陪伴,提高亲子陪伴质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鼓励、支持未成年人参加与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家务劳动、集体劳动以及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劳动观念,增强其自理和自律能力。
36、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37、《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8、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9、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明文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40、第四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1、⑥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42、第四十八条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43、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4、驯化播种植物的农业、驯服圈养动物的畜牧业和渔业、采矿加工制成生产劳动与生活辅助用具的工业、辅助人类战胜疾病的医药业、辅助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文化教育......主动劳动创造已经成为人类与其它自然生命区别开来的根本标志。通过主动劳动创造,人类在自然“生态食物链”基础之上搭建起了相对自主可控的生产劳动分工协作体系。但是,人类后天形成的文明综合生存方式并不具备生理遗传特质,每个人类的孩子出生之后都必须从零起步模仿学习综合文明生存技能。
45、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46、教育孩子老老实实,不弄虚作假。它对孩子一生的健康成长,对树立良好的人际交往观念,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都有重大意义。其内容包括:
47、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家庭教育发展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发展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辖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有关活动。
48、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49、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50、家庭教育促进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51、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52、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