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常常认为只要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就是敬业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领工资了。其实,敬业所需要的工作态度是非常严格的。一个人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心中常存责任感,敬重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现出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的精神,这才是真正的敬业。
2、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机会。”实事上,责任心是一种精神面貌,是一种思想境界,是一个共产d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责任出勇气、出智慧、出力量。只有想干事,才能去干事,干好事;只有牢记责任,才能谈得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许多事实说明,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有了责任心,能力强的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能力相对弱的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把工作越做越好。反之,缺乏责任感、责任意识、责任心,学识再广、能力再强、水平再高,也不堪大用。可以说,没有责任心,什么也谈不上。简言之,责任心是做人之本,责任心是成事之基,责任心是成才之道,责任心是为官之德。有了责任心,才能政治上不出事;有了责任心,才能业务上常出新;有了责任心,才能工作上多出彩。(责任的理解)。
3、如何深化农村改革,完善承包责任制,全村干部和群众的想法竟然不谋而合。
4、对社会、对工作也必须有责任和担当。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任的去完成,并力求做得更好。做到无愧于心,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才能在社会立足。
5、不少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
6、一是明确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具有进行证明的责任
7、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该条第一款第项中的“协助”内容应当根据案件所涉融资租赁的特点依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予以确定,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帮助寻找出卖人;二是帮助提供证据;三是诉讼过程中的协助义务。
9、主管经济工作的副县长,对这次事故负有间接责任。
10、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需注意,本条确定各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分两个层面:一是能够确定责任大小,按责任大小确定责任份额;二是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在处理数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分析是否满足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制度的构成要件;不符合的,分析是否满足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的构成要件;仍不符合的,再分析是否适用本条规定。
13、这时,有朋友就会提出来一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七条不是说“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以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根据该条司法解释,只要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是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对举证责任进行指定。由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颁布实施在后,而证据规定颁布实施在前,因此,该条意见已经被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所修正,不能再行适用。除非法律(专门的实体法上的司法解释也可以作为依据)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比如说举证责任倒置等,法官对举证责任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因为这涉及到一个法定的诉讼义务的负担问题,自由裁量如果在具有重大结果意义的诉讼义务负担上发挥过多作用,往往会引发对裁判公正性的重大质疑。
14、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暴发,4月中旬我们的“战疫”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作为刚刚加入核安全监督队伍的新兵,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我来到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驻田湾核电站监督现场。“与外地人员不接触、不见面”是驻地的疫情防控纪律,你的爸爸作为一名监督员必须做一个遵守纪律的模范。放弃与你见面,为d和人民站好核安全监督岗,正是我应尽的职责。
15、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教唆、帮助侵权)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6、时代青年要做国家的中流砥柱,要扛起振兴国家的责任。
17、执业专长:金融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
18、人从依赖到独立到互为依存,独立被看是责任的开始,人的成长,自成人后,就必须负起对自身的责任。
19、实务要点:按份责任中责任大小的确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每个民事主体的过错程度、未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履行义务的具体行为与法律后果关系的紧密程度、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因素。第一百七十七条作为总则编条文,从总体上明确了按份责任的一般规定。第五百一十七条作为合同编通则条文,则明确区分了“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同时明确了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需注意,根据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按份之债不仅适用于合同之债,也适用于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非合同之债。
20、经过紧张、激烈的比赛,我们的参赛选手纷纷取得了好成绩!
21、②应承担的过失例如:推卸责任,从实践层面看,责任是一个系统:根据责任文化研究专家唐渊在《责任决定一切》(清华大学出版社)的阐述,责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含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22、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所主张的对其有利的事实,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即便对当事人所诉讼的事实有缺失。举证责任就发挥出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的法律上的后果就体现出来了,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能在法律上成立的,不成立的后果就要由应当提交证据的这一方当事人来承担。所以,举证责任对法官在无法查明事实的时候做出一个最终的决定是有重大意义的。
23、《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三年》:“陛下能责任将帅,令疆埸无事,即天下幸甚。”
24、第七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索赔失败的责任承担)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25、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6、当事人要主张一样权利成立,或者要主张对方主张的权利不成立,总得举出相应的证据。没有证据的话,又如何要求法院相信你所主张的权利是客观存在的,或者你所主张的对方权利根本没有发生,或者已经得到维护?口说无凭,一个诉讼的进行,必须通过当事人分别就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成立来进行举证,并交由法官来进行判断后,方能形成案件的基本事实。这才能帮助法官来判断权利的存在是否客观。所以,从提供证据来支持诉讼,便于审理的角度来讲,就必须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证明其所主张的权利所对应的事实客观存在的。这是从主动的角度或者说从积极的角度来看的举证责任。
27、2017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即将结束,而船舶安全工作则是一个新起点的开始。我们要将一如既往,坚持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船舶各项安全工作抓紧、做实、干好,确保船舶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为助推中远海运集运“打赢效益攻坚战”和公司船舶、船员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做出贡献。
28、责任感是:应该做的(或承担)事情勇于面对.值得做的事情(或承担)和有必要做(承担)但可以不做(承担)的事情也视为自己应该做(或承担)的事.
29、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事情无处不在。尤其是在权力的淫威面前,掺杂着个人的心见和感情。说是工作需要,实际是打击报复,的确会让人愤愤不平。
30、丁某章诉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10期)
31、他每件事都弄得虎头蛇尾,还能期盼他扛起什么责任吗?
32、团队的荣誉和责任。工作中,我们都不可避免的要成为一个团队的成员,团队的成功和荣誉需要成员的不断努力奋斗和付出,这是一种责任。
33、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难完成工作,认识到、了解到自己的责任,清楚自己的职责。
34、北京京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致力于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领域的实务和研究工作,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35、要是碰上这样的领导,吃力又不讨好,超出了自己承受能力。要吗咬牙忍受;要吗只能选择跳槽。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惹不起,还怕躲不起!
36、实务要点: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针对个人间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受害的,规定接受方、提供方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需注意,该规定中的接受劳务一方仅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的雇员因工作发生的纠纷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处理。
37、他为人正派,敢于承担责任,出了问题从不报怨别人。
38、能力与责任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权力和责任才是必然的联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不在其位 ,不谋其政。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
39、摘要:如果调解书中未明确规定若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清偿债务是否应当承担进一步的民事责任时,债权人申请执行债务人的时候能否要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0、实务要点: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了但书,且仅限于“本章”(即侵权责任编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上,该但书仅指向一种情形,即机动车被盗抢情形下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擅自驾驶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对妥善管理义务的违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特定关系人负有更严格的注意义务。当擅自驾驶人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家庭成员、朋友、同事等特定关系人时,所有人、管理人随意弃置车辆和车钥匙的,应当认为其在保管车辆上存在过错。发生事故时,应当比陌生人擅自驾驶承担更多的责任。
41、二是工伤保险赔偿支付责任,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2、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3、案涉责任人在不同时期的数个行为密切结合致使火灾发生,侵权行为、致害原因前后接继而非叠加,责任人对火灾的发生均有重大过失,但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并非主动积极的行为致受害人权益受损,不承担主要责任。
44、其次对自己的名誉负责,做自尊、自爱、自重、助人为乐的人,受社会谴责、非议的事不做。
45、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如今农村都是人给家足,大步流星奔小康啦!
46、范某生等诉淮安电信分公司淮阴区电信局、淮安市淮阴区公路管理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1期)
47、张清伟律师是河南省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委员会委员、郑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48、《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观 太宗 之责任也,谋斯从,言斯听,才斯奋,洞然不疑。”
49、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0、在这个问题上,我感到处长明显地坦护出纳员,不让她承担责任。
51、责任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都以责任责任相连接,都通过履行责任来体现,來升华。每个人只有在全面履行责任中,才能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发挥。每个人只有在推动社会的进步中,才能实现个性的丰富和完善。
5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从当事人举证义务这一正面的积极的意义角度来阐述的,表明了“谁主张谁举证”在诉讼活动中如何具体的展开与分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千万别小看这样的一个表述,它十分明确的向我们发出这样一个信号,就是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法定的,除非法律有明确的与本条举证责任的规定相反的规定,否则在任何民事诉讼活动中,均必须要遵循这一基本的举证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