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d章、其他d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2、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4、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内容)。
5、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廉洁自律准则内容)。
6、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7、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8、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d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9、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d纪应当受到d纪追究的d组织和d员。
10、 有其他侵犯d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11、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12、 《中国共产d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准则》是在《中国共产d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全文仅281字,借鉴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d同志提出“四个坚持、四个自觉”。
13、中国共产d全体d员和各级d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d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d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4、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15、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d籍处分。
16、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7、第二十八条 d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d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d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d籍处分。
18、 第一百一十三条d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给d、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19、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20、第九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21、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2、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23、 d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指d的性质、宗旨和纲领等d性本质的外在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传承和风格。中国共产d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主要包括d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时期形成的时代精神和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精神。我们d始终要求全d同志坚持光荣传统、发扬优良作风,为d和人民事业不断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障。
24、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25、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6、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27、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28、认真按照镇d委、政府关于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29、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30、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31、 d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d纪责任的,d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d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32、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33、 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d组织应当按照d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34、第十四条 对于严重违犯d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d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d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d内职务以上(含撤销d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35、第三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36、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37、 第一百一十三条d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给d、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38、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39、实事求是。对d组织和d员违犯d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d章、其他d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40、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d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41、d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42、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43、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4、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d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45、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d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6、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7、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48、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49、 d员受留d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d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d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d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d籍。
50、 第十三条d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d察看以上(含留d察看)处分的,d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51、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2、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53、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54、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55、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56、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7、该准则是对d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d实践成果,为d员和d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d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58、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59、 d员受到留d察看处分,其d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d外职务的,应当建议d外组织撤销其d外职务。受到留d察看处分的d员,恢复d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d内担任和向d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60、不准向下级公安机关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或车辆牌照,报销油料费、维修费。
61、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d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62、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63、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64、 d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承和吸收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我们d在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中铸炼出来的,是中国共产d和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的生动体现,是激励我们不懈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是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考验的重要保证。
65、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66、以圣洁的心,教神圣的书。教师职业作为一种以人育人的职业,它不是一种可以单纯用经济手段来检验其效益、用金钱尺度来衡量其价值的职业,对其劳动质量提出的要求是很高的、无止境的,对其劳动数量却很难做到准确计量。所以,从事教师职业就不能斤斤计较,而必须具有自觉地把自己的全部知识、才能和爱心奉献给学生、奉献给事业的决心和勇气。
67、第一百二十四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d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68、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69、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70、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71、 第三十五条预备d员违犯d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d员资格的,d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d员资格。
72、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73、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74、廉洁是绽放于人类之树的一朵鲜花,是做人之本。一个国家要想富强,也离不开公正、廉洁的社会风尚。21世纪的今天,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国家的主旋律,所以廉洁意识也是我们这些小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
75、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76、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d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77、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d员严重违犯d纪的d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d组织中的d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d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d的生活;不符合d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78、 第二十九条d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d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d的形象,损害d、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d纪处分。
79、第三十一条 d员被依法逮捕的,d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d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d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80、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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