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热议“尊严死”立法,至少让我们不再忌讳谈论死亡,开始关注死亡质量,也就是生命最后一程的生活质量。普通人理解的“尊严死”可能不像学者们那样专业,他们可能认为就是能够有尊严地、舒服地死去。但什么是尊严,什么是临终尊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2、这正恰恰证明了琼瑶阿姨的心思缜密,用心良苦。真是为人母者,处处为孩子着想。(尊严死)。
3、日本在报道“凯伦案件”时,首次采用为“deathwithdignity”的译名。
4、2015年起,开始四处去“拦刀”。他在不同学术场合央求医生们说,“不要轻易给晚期胃癌患者开刀。”现在中晚期胃癌患者一到医院,首选就是开刀,然后再进行化疗放疗。
5、通过介绍到医院的时长,为后文两人在车上做出选择、商定结果埋下伏笔。
6、此后,木村便辞掉了工作开始全天候地照顾妻子。刚开始,病不算严重,但在半年后,她就变得暴躁易怒,并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和生理控制能力,需要人24小时看护。
7、大约从2009年开始,幸子的自理能力开始变差,到了2011年,幸子竟在不知不觉中尿裤子了。木村带她去看医生,经确诊,幸子患上了痴呆症并少见地并发了帕金森。
8、美国引起尊严死的争议源于卡伦·柯因兰(KarenQuinlan)事件。一位二十岁的女孩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喝鸡尾酒后昏迷不醒,没有恢复,所以其父母希望医院不再作延命医疗措施,医院和法院都不同意。最后,卡伦的父母作证她生前的如此意思表示,法院方才同意以隐私权的保障为由,将终止医院措施的决定权从医院收归法院。
9、罗点点和陈小鲁成立了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建立“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动缓和医疗。3年多时间已有3万人在网上签署“生前预嘱”,交代自己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等“五个愿望”。“我们试图用另一套办法关注生命末期病人,不再追求不可能达到的‘治好’,而是缓解生理、心理、社会等层面的痛苦,不仅仅是针对即将离世的病人,也包括病人的家属。”罗点点说。
10、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全市唯一开设缓和医疗病房的社区医疗机构。从2009年开设以来,共接收400多名临终患者。该中心统计发现,在社区实施缓和医疗的患者,临终阶段的日均住院费用与大医院相比,非常少。
11、这种建立在个人“知情同意权”基础上的死亡方式,是缓和医患矛盾的良药。(尊严死)。
12、生活在日本关西兵库县的木村茂,是一名钟表修理匠。他和妻子幸子在28岁那年结婚,虽然日本很多夫妻喜欢分床睡,但他们在从结婚起就约定,未来的每一天都一起睡在双人床上,感情十分要好。
13、如果继续使用有创措施,生命也许可以延长几年,但大部分时间里是不省人事的,只能躺在床上,毫无生活质量可言。
14、作为一个医生,我觉得应该尊重生命,我们花了那么多的时间精力“竭尽全力去抢救”,“不惜代价去救治”,对有些晚期癌症病人,脑死亡的病人,我们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做了医学可以做的一切,我们习惯了逝者“抢救无效”;但是,我们真的少有时间去考虑有些疾病的“适度的治疗”、“合理的治疗”、“有限的治疗”和“心理治疗”。
15、北京教授怒赞上海防控:你们不怕掉乌纱帽吗胆子敢这么大?
16、在他八十岁的时侯,有一次不慎摔倒啦,从此大脑也受到了影响 ,一会儿精神 一会儿糊涂 ,不得已 侄子
17、而现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多都采用“转化治疗”,“对晚期肿瘤患者一般不采取切除手术,而是尽量把病灶控制好,让其缩小或慢扩散。因为动手术不但会让患者死得更快,而且其余下日子都将在病床上度过,几乎没有任何生活质量可言。”
18、荷兰很早就通过了安乐死法案,那么开放的一个国家,各种强调个人意志的重要性,然而当时在参议院针对尊严死投票的时候,也就勉强打了一个五五开,最后是46赞同对40反对才通过的。
19、刘谦在日本表演直接穿墙,当场观众完全看傻眼!
20、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方法是尊重患者的意愿,落实患者的选择权。
21、缓和医疗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冲突。罗点点说:“传统观念认为,能多活一天是一天。因此想尽办法治疗,能延长一天是一天。但缓和医疗并不能解决人们想长寿的愿望,只是提高生命质量,让人们有准备、有安排地迎接死亡。”
22、在医疗上,我希望有更多的医护人员了解预先关怀计划或者预先医疗照护计划,并且引导患者和家属讨论这个问题,从而让家属或医疗决策代理人更好地从患者本人意愿出发来做决定。还有一点,希望法律能明确医护人员必须将严重疾病的诊断如癌症第一时间告诉病人,而不是先告诉家属,再由家属来决定是否告诉患者。
23、当然,“安乐死”合法化不是简单地举手通过,公布实施那么简单,他需要细化每个实施环节,不能让某些动机不纯的人钻了法律空子。它的最终实施必须有主治医师的检查认定,病人、家属的签名同意,最后由三甲医院的权威专设机构(由多名专家或公安法医组成)出具实施决定书。病人无意识的由二至三名直系亲属签字方可最终实施。
24、尊严死立法,此建议一出,必然有争议。反对者担心子女不孝,会过早地中断治疗,而有“杀人”之嫌;赞成当然也有赞成的理由,生命后期的无效治疗,病人痛苦,多花钱,还连累子女,有些人自愿在法律的保护下适时结束生命,不延长无效的治疗。我估计,鉴于传统的孝道文化,“尊严死”在中国可能还有一段路程要走。
25、“我当时就问了一句,能不能不抢救了?但医生问,你说了算吗?你们敢吗?”陈小鲁无言。
26、凯伦案件后,美国也孕生了一种观念,认为“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虽使生命的延伸成为可能,但如果只为了短短的延长,而带来令患者陷于人格崩溃般的苦难,则未必可说是蒙受近代医学的恩惠”,因而有人开始主张:“生物学上的死亡可以确定时,与其使患者的人格崩溃或暴露在周遭人们的冷漠眼光之下,不如取下生命维持装置,同意庄严的死去”。
27、对于晚期不可治愈的癌症病人,谁来说“不治”?谁来说“放弃”?谁来说“让他走吧”?看着床上岌岌可危的病患,几个父母愿意离开?几个子女敢于放弃?
28、因此,对于癌症晚期,如果让病人家属决定,绝大多数病人家属选择的是坚持。
29、所以,我们还是得先勒紧裤腰带好好干活,要不然,以后就连选择尊严死的资本都没有。
30、在NICU(神经重症监护室)中的病人大多是在痛苦中靠各种仪器维持生命
31、因此,在此种历史背景之下,尊严死被定义为罹患不治之症、且属于末期的情况,为免招致患者的人格崩溃,而终止使用生命维持装置。
32、最近五年,肿瘤心理学进入飞速发展时期,国内相继成立了多个专业委员会,编写了《肿瘤心理治疗指南》,该领域的研究也日益增多。但唐丽丽感叹,国内肿瘤心理学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你比较一下,从业人员占了多大比例?”后备人员的短缺,造成缓和医疗中的心理干预不足,这也成了阻碍缓和医疗发展的一个原因。
33、对于晚期癌症病人,我们面临的大多数情况是家属不放弃,而我们是医生,我们要按照医疗常规去行事,保障医疗安全,我们要让病人少受痛苦,我们尊重生命,愿意帮助他们度过最后的时光。
34、一年后的一个雨夜,幸子晚上开始睡不着,并且每夜都对着木村无休止大声斥责。没有办法的木村请医生开了安眠药。但药物也没有什么效果,幸子的情况越来越糟糕,连邻居都有了怨言。
35、网友“莲子清如许”对此深有感受,她是全国首屈一指的重点科室——宣武医院神经内科的医生。最危重病人住的NICU(神经重症监护室)里,医生每天都是在讨论用多少营养液,用什么抗生素,怎么对症治疗,延长这些昏迷患者的生存期限。一些亲属盲目追求延长患者毫无质量的生存时间,其实只是为了世俗的所谓“尽孝”。
36、如果连患者的意愿都不尊重,还谈什么“尊严”呢?
37、节省医疗资源、减轻患者家属负担、让患者少受“折腾”……但一切“好处”都应该给患者的选择权让道。
38、“还有这么从容的死法!”2012年11月,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宁晓红在台湾被震撼了——临终患者不是浑身插满管子,不再处于“战斗”状态,而是心境平和;医生护士有临床缓和疗护指南,可以使用吗啡减轻疼痛,芳香疗法、音乐疗法等参与其中;患者在家人的陪伴下安详离世。
39、在配套的服务、制度、监管没有完善之前,“尊严死”的立法仍然任重道远。
40、从养老院回来后的一天夜里,幸子再一次反复睡去又醒来,每次醒来都对木村发脾气。反复几次后,木村在恍惚中抓紧了幸子脖子上用来冰敷的毛巾...
41、“生前预嘱对老年人来说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权利,也是对人、对生命和对科学的最大尊重。”北京协和医院老年科主任刘晓红说。
42、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43、日本作为一个老龄化极为严重的国家,平均每两周就会发生一起与之相关的杀人事件。这里面既有“老老看护”——年老夫妇互相照顾的例子,也有儿女杀害父母的例子。
44、接近“尊严死”的“缓和医疗”(PalliativeCare,也翻译为舒缓医疗、安宁疗护、姑息医学),其实亦为世界卫生组织所倡导。
45、巴金想放弃这种生不如死的治疗,可是他没有了选择的权利,因为家属和领导都不同意。“每一个爱他的人都希望他活下去。”哪怕是昏迷着,哪怕是靠呼吸机,但只要机器上显示还有心跳就好。
46、就这样,巴金在病床上煎熬了整整六年。他说:“长寿是对我的折磨。”
47、等木村清醒过来,幸子已经失去了呼吸。随后木村也吞下了数十片安眠药,在绝望和疲惫中离开了人世。
48、也就是说,患者是想活的,但是在巨大的开支面前ta选择了放弃生命,你说这算“自愿”吗?此种情况下,患者的选择与实施尊严死的真正目的不一致,也违背了立法初衷。
49、 疫情这两年,连朋友圈里的一些“高质量人群”都开始干微商了
50、 2亿“灵活就业”人口的背后,有人欠了655块钱的贷款都还不上
51、自己决定后,由他人完成或者帮助完成死亡的过程,尽管有着严格条件和审批程序,但由于病人的决定,会受到各种情况的影响,仍然难以保证是病人真实愿望的体现,因此,安乐死有可能会导致“故意杀人”。
52、最近“尊严死”这个话题获得了不少关注和讨论。
53、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一切所谓的尊严,最后都绕不过一样东西。
54、否则,“尊严死”就是彻底的反伦理、反道德,比谋杀还可耻的行为。
55、上海将严惩+7期间违反规定人员:他要是不体面,那我们就让他更不体面
56、第一个例子。我有一年已八旬的同事,一天夜间突然脑卒中被送往医院。经过各项检查之后,医生很负责任地告诉亲属,根据病人情况,要么顺其自然,要么手术。但手术的结果一是或许下不了手术台,二是人救过来后可能成为植物人。在众人都犹豫不决地情况下,病人的儿子当即立断回答医生:手术后如能保证老人生活自理,无论花多大代价都治;如一切努力都白费,最终还是植物人,那就放弃手术。最终这位老人没作手术,没过几天便谢世了。事后,她的儿子告诉我,他是狠着心作出这一决定的。因为老人一辈子文静、漂亮、有气质,他不想让他母亲最后留下一个赤身裸体、全身插着管子的毫无尊严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57、上海去年财政收入778亿领先山东500亿排全国省级第4!
58、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也一直在推动“尊严死”立法。她指出,我国用在临终支持系统上的医疗费用占了全部医疗费用的绝大部分,有人说中国人八成的医疗支出用在了最后一个月上,“如果把这些钱用于能治愈却没钱治疗的病人身上是多大的福音。”
59、在台湾,这个时代已经过去。对于大陆缓和医疗的发展,赵可式表示乐观,“台湾的缓和医疗走了35年,我觉得大陆顶多3年就够了。”
60、生前预嘱(Livingwill)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